从“走出去”到“走得好” ——《关于进一步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政策深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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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为:出海服务港版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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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背景:
大时代浪潮下的政策应答
当前,中国企业“出海”已不再是少数跨国巨头的专属路径,而是越来越多企业共同面对的战略命题。“不出海,就出局”——这句流行于商界的警语,折射出中国企业国际化进程的时代脉搏。
数据印证了这股出海浪潮的磅礴之势。 2024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净额达1922亿美元,同比增长8.4%,占全球份额的11.9%,较上年提升0.5个百分点,连续13年位居全球前三。截至2024年底,中国境内投资者共在全球190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境外企业5.2万家,年末境外企业资产总额超过9万亿美元,对外直接投资累计存量突破3.14万亿美元。从资本市场来看,2024年上半年,涉足境外市场的A股上市公司数量高达2780家,占全体A股公司的52%,同比跃升4.71个百分点,创历史同期新高。宏观视角下,中国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25中国跨国公司100大及跨国指数”显示,“十四五”期间我国跨国公司100大的海外资产增长了29.74%,海外营业收入增长了47.44%,平均跨国指数提升至15.56%。
然而,规模的壮大并不代表行稳致远。中国企业出海之路从未如此复杂:地缘政治紧张、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单边制裁频发,全球供应链重构加速。根据邓白氏2025年9月发布的《2025年中国企业出海风险观察报告》,中国出海企业同时面临宏观环境动荡(关税政策、市场萎缩)和微观层面信用风险(海外合作伙伴破产、付款延迟)的双重夹击,如何在“走出去”之后“留下来”、 “活下去”,已成为许多出海企业的必答题。
正是在此背景下,国家层面频频发力。2024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作出部署,明确要求“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2025年初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将“深化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列为年度重点工作;2025年9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这一议题,明确要“着眼于为出海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2025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将其列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
2025年10月14日,一份历史性的文件正式落地。 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商合发〔2025〕207号)——这是我国首个专门针对海外综合服务领域的国家级指导文件,标志着中国企业出海政策支撑体系迈入新的历史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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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架构:
七大板块、十六条举措的系统设计
《指导意见》围绕一个核心目标展开:打造“央地联动、区域协同、资源集聚、内外贯通”的立体化、全链条海外综合服务生态。文件共分七大板块、十六条具体举措,构成一个覆盖企业出海全流程的服务政策体系。
01
公共平台:
打造“1+N”综合服务体系
文件明确提出,将现有的“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升级为国家层面海外综合服务平台,联通“税路通”、 “贸法通”、条约数据库、国家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等现有平台资源,形成综合服务大平台和专业服务分平台有机结合的“1+N”服务体系。今年2月11日,国家层面海外综合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围绕企业出海共性需求,全面提升“集成化、综合化、数智化水平”,并拓展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功能。
文件还明确鼓励企业用好对外投资合作国别指南、国别贸易指南、重点国别营商环境报告等现有公共产品,并推出更多时效性强、实用性高的精细化培训与交流活动,聚焦市场开拓、合规经营管理、风险防范应对、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合规等企业最迫切的需求点。
02
地方服务:
探索“出海综合服务港”创新模式
《指导意见》对地方政府提出清晰角色定位,指导地方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出海服务“一站式”窗口,依托政务服务中心优化对外投资、贸易、人员出入境等业务办理流程,集聚法律、知识产权、财务会计、金融等领域专业机构。文件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自贸试验区、自贸港、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等,发挥开放枢纽、总部经济、服务资源等优势,打造“出海综合服务港”。
目前上海、广东、湖南等多地已有探索——上海连续多年实施“全球服务商计划”,通过创新合作机制、强化政策支持、深化平台建设,推动全球服务商赋能科技创新与跨境出海;广东省商务厅推出粤企出海服务资源库,标志着广东“一站式”出海服务体系建设迈出关键一步;湖南出台《中小企业出海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聚焦中小企业服务;各地在差异化定位的基础上持续提升专业深度和精准化水平。
在区域协同层面,文件明确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优势互补、高效整合服务资源,形成协同效应;并专门指出依托港澳地区在跨境投资贸易、金融、法律等领域的优势,拓展经贸合作机制,加强服务机构联动,共同增强服务企业出海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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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延伸:
在境外落地“综合服务站”
企业出海后在东道国落地经营面临的挑战往往比出发前更大。《指导意见》从两个维度向境外延伸服务触角:
一是拓展境外经贸合作区功能——支持出海龙头企业参与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加强与东道国政策沟通,为入区企业创造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形成“链首”效应带动产业链出海;
二是建立海外综合服务站——推动境外中资企业商协会、合作区、中资法律服务机构等在重点国家和地区建立海外综合服务站,协助企业解决落地服务需求,为其建设国际营销网络、开拓海外市场提供持续支撑。
这两项举措将国内的专业服务真正延伸到海外,让企业在异国他乡也能获得来自祖国的护航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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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保障:
以制度安排筑牢权益防线
在国际经贸规则日趋复杂的背景下,《指导意见》将制度性保障提升到突出位置。文件提出,推动与更多国家签署共建“一带一路”、投资、贸易、税收、社会保障、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协助、反垄断等领域双边合作文件,丰富涉企服务制度性保障。
针对争议处置问题,文件明确要“用好调解、仲裁等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增强应对境外法律纠纷的能力。支持行业组织和企业综合运用法律抗辩和司法诉讼等举措,增强妥善应对贸易摩擦能力”。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数据显示,2024年新受理案件6013件,同比增长14.82%,首次突破6000件,争议金额达1889.6亿元,同比增长25.12%,连续七年破千亿元大关,折射出涉外法律服务需求的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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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服务:
激活法律、金融、科技等服务供给侧
《指导意见》对专业服务机构的培育力度前所未有,涵盖三大领域:
法律与咨询服务
明确“培育国际一流律师事务所和仲裁机构”,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拓展审计鉴证、供应链管理等跨境业务,引导咨询公司提供全球发展战略统筹、品牌推广等全链条服务,“助力企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
金融跨境服务
鼓励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机构完善服务产品,为企业拓展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优化海外布局,为企业提供定制化、“跟随式”服务;鼓励保险机构“扩大承保规模和覆盖面,开发适合出海企业需求的险种,积极开展再保险业务”。
数字与知识产权服务
鼓励信息技术机构创新服务方式,以数字化赋能出海企业;推动知识产权、标准检验认证、人力资源等机构提升国际化服务能力,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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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能力:
从“会出海”到“出好海”
服务体系的完善是外部赋能,企业自身能力的提升才是内在根本。《指导意见》设专章提出三项针对企业的要求:
一是增强跨国经营能力——加强国际化经营管理培训,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熟悉国内外法律规则与细分国别市场的专业化队伍”;
二是加强国际规则、理念衔接——引导企业注重属地化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塑造良好国际品牌形象,“将企业发展与当地社会发展融合,实现股东、员工、供应商、顾客、东道国政府、当地社区、生态环境共赢和可持续发展”;
三是提升海外经营合规水平——推动各类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发展,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合规咨询服务。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综合研究室主任、研究员赵福军指出,我国企业出海已从“单打独斗”走向产业链上下游协同“组团出海”,从少数大型企业率先探路走向大量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积极参与,从简单的产品出口走向深度本地化经营,这一趋势意味着企业自身能力建设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3
政策价值:
三重突破与深层意义
突破一:
从“支持出海”到“护航出海”的范式转变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院长王雪坤指出,《指导意见》“紧密贴合企业从‘走出去'到‘走得稳、走上去'的现实需求,是中国积极融入、坚定维护和推动经济全球化的生动体现”。过去的出海支持政策更多停留在鼓励企业走出去的层面——提供信息、简化审批、扩大市场准入;而《指导意见》传递的是更深层信号:国家不仅要鼓励企业出海,更要为企业在出海全链条上提供可持续的综合服务保障。这是中国对外投资政策从量到质的历史性跃升。
突破二:
从分散管理到系统集成的治理升级
《指导意见》最大的政策创新,在于打破了企业出海领域长期以来各部门各自为政的局面。五部门联合发文本身就是信号——出海服务将向部门协同、央地联动、内外贯通的系统集成方向转变。王雪坤认为,文件“总体呈现出目标导向鲜明、多方协调联动、各方统筹兼顾、境内境外贯通、投资贸易联动等特点,涵盖企业出海的前期市场调研、项目落地、长期经营等全周期、全链条服务”。
合规挑战:
从“被动应对”到“前置嵌入”
文件特别注重激活市场主体的服务供给活力:鼓励商协会发挥协调作用,培育专业服务机构,发展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引导金融机构产品创新……赵福军建议,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建设和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上的重要作用,也需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大力支持经营主体提供海外综合服务,为出海企业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这种政府搭台、市场唱戏、多元参与的出海服务生态,比单纯的政府补贴更具可持续性和活力。
4
未来展望:
行稳致远,道阻且长
政策文件的出台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企业出海仍面临若干挑战:
专业服务供给能力有待提升。赵福军指出,目前我国为企业出海建立的综合服务体系“总体上处于不断探索和快速发展阶段”,与企业的需求相比,“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的专业深度、精准化等方面,仍存在提升空间”。国际一流律所和仲裁机构的培育更非一日之功。
地缘政治风险难以完全消解。根据邓白氏报告,在中国企业集中出海的亚太市场中,2024年澳大利亚和新加坡的破产企业数量分别较上年大幅增长37%和40%;欧美市场中大部分国家破产企业数量也处于上升态势。贸易保护主义、单边制裁、技术脱钩等外部风险并不会因政策文件而消失,出海企业仍需在政策红利与市场风险之间审慎平衡。
企业自身能力建设是根本。再完善的外部服务体系,也替代不了企业内部真正具备国际化运营能力的核心团队。如何从“产品出海”升级为“品牌出海”、 “生态出海”,仍是中国企业面临的长期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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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关于进一步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的发布,是中国对外开放政策体系中一个值得载入史册的里程碑。它以首个专项指导文件的形式,宣示了国家层面护航企业出海的政策决心,系统回应了中国企业出海“鼓励有余却护航不足”的政策痛点。
从“一带一路”的战略布局,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顶层部署,再到五部门联合指导意见的具体落地,再到近日国家层面海外综合服务平台上线——中国企业出海的政策支撑体系正从粗放走向精细,从单一走向系统,从支持鼓励走向深度护航。
正如王雪坤所说:“随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地实施,我国出海企业将获得更加全面、专业、高效的服务支持,必将在更高水平、更多领域、更深层次参与国际产业合作与竞争上展现更大作为。”
大航海时代的风浪从未平息,但有了更完善的服务生态作为后盾,中国企业驶向深蓝的步伐,将更加自信、更加从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