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温岭市办公室根据授权,采购温岭市税务局松门税务所“税事·好办”微厅转型升级改造工程,邀请贵单位参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温岭市税务局松门税务所“税事·好办”微厅转型升级改造工程采购。
二、项目预算
采购预算为186234元。
三、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方式采用比选采购的比价法。
四、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
温岭市税务局松门税务所“税事·好办”微厅转型升级改造工程,装饰面积约435平米。地址为温岭市税务局松门税务所内。
装饰内容包括:自助办税厅、自助区、矛盾争议调解办公室、公共卫生间等。
安装工程包括: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
2.采购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装修、安装等工程。
3.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
五、候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不存在《浙江省税务系统目录外标准下采购事项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所列情形。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无效)。
六、响应文件要求
(一)提交的截止时间与地点:截止2025年12月22日下午14时30分前将相应文件交至国家税务总局温岭市税务局锦屏路18号711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可予以拒收。
(二)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纸质响应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按规定要加盖“响应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必须按要求盖章或签字。
(三)响应文件组成及密封要求:响应文件组成详见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包装、密封后在外包装上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
七、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赵伟 联系方式:0576-816878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