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邀请
国家税务总局温岭市税务局办公室根据授权,采购温岭市税务局职工之家建设工程及温岭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智税中心)转型升级工程,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
温岭市税务局职工之家建设工程及温岭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智税中心)转型升级工程。
二、项目预算
预算53.0103万元。
三、采购方式
采取比选方式采购。本工程项目在供应商完全响应采购需求的前提下,采取比价法评审,推荐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四、采购内容
4.1项目概况:装饰区域为智税服务厅、健身区、台球区,装饰面积合计约570平米。
4.2采购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装修、安装等工程。
4.3工期:60日历天。
4.4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53.0103万元。
五、候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5.1具备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5.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无效)。
5.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8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响应文件要求
(一)提交的截止时间与地点:截止2025年4月18日下午14时30分前将相应文件交至国家税务总局温岭市税务局锦屏路18号711办公室。
(二)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纸质响应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按规定要加盖“响应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必须按要求盖章或签字。
(三)响应文件组成(详见第三章)及密封要求。响应文件(含商务、技术及报价)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包装、密封后在外包装上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
七、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赵伟 联系方式:15857652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