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经济开发区企业雨污纳管及北区部分污水管网修复工程,招标人为温岭市东部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温岭经济开发区企业雨污纳管及北区部分污水管网修复工程,施工方式采用开槽方式,主要有de315(PE100实壁管1.0Mpa)约89.5米,采用热熔连接;DN400、DN500及DN600(HDPE缠绕结构壁管A型环刚度≥8级)约50米,采用热熔连接;1100*1100矩形砖砌检查井约6座。
2.2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内(含60日历天)
2.3 本工程预算价:492528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市政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入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jtz.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6月14日上午12:00时前至温岭市万昌北路服务业大厦8楼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15日上午09:30时,地点为 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部新区松航中路1号)2#楼一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并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因国内疫情严峻,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后续无需签字确认,开标结果以网上公示为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到场签字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岭市东部新区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95/index.html)和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jtz.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7.1招标人:温岭市东部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温岭市东部新区松航中路1号
联系人:陈丽 联系电话:0576-86680705
7.2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岭市万昌北路服务业大厦8楼
联系人:金凤娟 联系电话:0576-81761087
温馨提示:
1、各投标人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投标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投标人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所派人员应为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对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出行信息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2、参与投标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出示浙江健康码、行程卡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谢绝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员请提前到达现场,因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导致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3、按照最新防疫要求,参与投标人员需提供72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暂不接受中高风险及行程卡带*号地区单位的人员参与投标。
4、台州外来(返)温人员应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谢绝参加投标活动。
5、请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员在开标时按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防疫相关措施执行。